025-51887339

策略业绩 | 18年悬案终迎正义,防卫过当认定改写人生轨迹

2006年深秋,江苏某乡镇一家不起眼的影像店内,一场悲剧悄然发生。胡某在遭遇猥亵后持刀捅人,致被害人张某死亡。此后的18年间,案件陷入迷雾,直至2024年,随着胡某归案,一场关乎正当防卫边界的法律博弈正式拉开帷幕。最终,有如电影《第二十一条》的现实版,在策略律师的专业斡旋与检察机关的审慎裁量下,这起跨越时代的案件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成为刑法第20条现实适用的典型案例。


悬案重启:当正当防卫遇上18年追诉


案发时,胡某被张某以诱骗方式带入影像店内屋,随后遭遇强制猥亵。在极度恐惧与反抗中,胡某随手抓起店内刀具刺向施暴者,最终导致张某当场死亡。彼时,因视频缺失、证据链断裂、现场生物信息未比对成功、走访难度大,案件一度搁置。直至2024年胡某被抓获,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案件迎来转机。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孙林建律师敏锐地抓住了案件核心——不法侵害的持续性与防卫意图的正当性。通过数十次会见、调取关键物证、合理推测案发细节及当事人现场心态情况,孙律师指出:张某的猥亵行为已构成严重人身侵害,胡某在孤立无援环境下持刀反抗,符合刑法第20条“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防卫行为”之规定。


核心策略:刑法第20条的精准适用


本案的争议焦点系行为人在男性之间猥亵威胁下的反抗是否构成防卫行为,孙律师对此通过运用刑事证据规则及详细地分析论证,实现成功破局:  


1、确定存在猥亵事实:张某在封闭空间内实施猥亵行为,虽被害人当场死亡现场也无视频记录,但通过张某在现场留下的生物信息及光碟内容,最终确定猥亵的事实。


2、作案工具的非预谋性:胡某使用的菜刀及尖刀均为现场临时取得,非事先准备;

  

3、还原心理状态:案发时的胡某,在遭遇猥亵突袭使其陷入极度恐慌,内心害怕,主观上非杀人故意。  


4、男性之间的猥亵虽不等同于强奸行为,但鉴于侵害性和现实性紧迫程度,不应当影响防卫的认定。


当然,受害者家属期间多次联系当地政府及公检法部门,要求对胡某从重处罚,受害者的心情能够理解,但胡某的权益更应当得到保护。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胡某行为属“防卫过当”,援引刑法第20条第3款“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条款,量刑6年6个月。这一认定既维护了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初衷,亦平衡了“法理”与“情理”的冲突。  

律师手

该案件的尘埃落定,不仅改写了胡某的人生轨迹——从可能面临无期徒刑到获刑6年半,更成为农村地区法治教育的鲜活教材。18年时光流转,刑法第20条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在此案中化作一道理性的天平——一端是暴力犯罪的严惩不贷,另一端是绝境自救的权利包容。检察机关的最终认定,既未让“以暴制暴”滑向私力救济的深渊,亦未让“完美受害者”的苛责成为正义的门槛。  


此案的社会意义更是远超个体命运,在乡土熟人社会的语境下,它如同一场“法治公开课”:既警示作恶者“暴力终将反噬自身”,亦宣告受害者“法律不会要求你沉默忍受”——正义或许会因证据迷雾迟来,但永远不会在理性与良知的交锋中缺席,法律绝不纵容暴力犯罪,但也不会忽视弱势者在绝境中的自救权利。

策略结语

从法律技术层面看,孙律师通过“侵害持续性论证”与“防卫必要性评估”,将抽象法条具象为鲜活事实。张某的猥亵行为构成“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胡某的反抗具备防卫正当性基础;而菜刀造成的致命伤,因超出制止侵害的客观需要,最终触发“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过当认定。这种抽丝剥茧的法律推演,恰是司法从“文本正义”走向“实践正义”的关键一跃。  


更深层而言,案件折射出司法对弱势群体的“人性容错”。当一名弱者在封闭空间突遭侵害,其心理崩溃状态下的过激反应,是否应被机械套用“理性人假设”?司法机关给出的答案显然否定了冷漠的法条主义。正如罗翔教授所言:“法律不能强求普通人在极端恐惧中作出数学家般的精密计算。”此案将“期待可能性”理论融入司法裁量,为类似情境中的防卫者撕开一道人性的喘息之隙。  


回望这场跨越18年的救赎,我们看到的不仅是胡某从“杀人嫌犯”到“过当防卫者”的身份转换,更是中国法治从“结果论”迈向“行为情境综合评估”的进化印记。当法律既能斩断罪恶之手,又能托住深渊边缘的绝望者,它便真正成为了“善良人的铠甲,而非恶行者的漏洞”。这或许正是现代司法的终极命题:在惩罚与救赎之间,找到那条既坚硬如铁、又柔软如帛的正义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