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执业以来,刘明俊律师代理大量民商事争议案件,部分案例具有一定行业影响。
主要代表案例包括:
(1)某上市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及股权激励系列纠纷案(“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第一案”,2008年)
(2)某公司“立邦”商标侵权案(“中国负案上市第一案”,2009年)
(3)北京某知名私募基金投资纠纷案(2010年)
(4)北京某知名大厦管理公司股权转让借款及抵押等系列纠纷(2010年)
(5)湖北某上市公司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债权纠纷(2012年)
(6)北京某生物公司强制清算案(2015年)
(7)北京某科技公司解散与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纠纷(2017年)
(8)南京某科技公司股权激励纠纷案(2021年)
(9)北京某科技公司对赌回购纠纷(2021年)
2.为淮安市山河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空间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提供新三板挂牌、定向增发法律服务;
3.为江苏省内十余地方平台企业提供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融资工具发行等法律服务;
4.为南京生康投资基金、北京华宇华高基金等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募集与日常合规管理等服务;
5.为数十家公司提供投融资结构咨询、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与修订等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