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策略(南京)事务所胡洪贤律师再次成功代理一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判三缓四结果,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包某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属于法定第一被告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法定量刑为三到十年。公安侦查终结后将案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此期间,胡洪贤律师受包某家属委托依法介入本案。
胡律师深入细致地研究案件的相关材料和证据,与当事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全面了解案件的背景和事实情况。在审查案卷材料过程中,发现了关键证据。通过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发现,虽然包某涉及侵权的数量及种类较大,但其所制作与销售的产品均不是用于制造产品,而是作为衣服的填充物,不存在侵权的恶意且未给被害方造成实质损害,当事人就此获利甚微。此外,当事人在自首后积极配合公安调查,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在庭审过程中,胡律师巧妙地运用证据和法律,强调了包某的从轻情节和受害方实际损失,并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胡律师多次与检察官交换意见,通过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强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正待遇。最终检察院建议量刑判三缓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个积极的先机。法院依法审理后,最终判处包某三年缓刑四年。这一结果不仅为包某争取到了自由,同时也为本案其他被告争取到了缓刑的机会。胡律师的出色辩护不仅体现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承办律师简介
胡洪贤 律师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