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胡雷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罪刑事案件终审下判,策略律师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最理想结果。
当事人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主动投案后在第一次讯问时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第二次讯问才开始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及检察院认为徐某在第一次讯问时未能如实供述,且供述时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主要犯罪事实,故不能认定自首。
胡雷律师仔细查阅案件卷宗和相关材料,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通知、《刑事审判参考》案例以及《检察日报》观点,认为徐某符合自首的构成条件。在法院审理阶段,胡雷律师多次与法官沟通案情,提出徐某应当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最终一审判决认定徐某具有自首情节。
但检察院坚持认为徐某不能认定自首,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抗诉。然而二审法院审理后,仍采纳胡雷律师的辩护观点,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徐某构成自首并无不当,最终判决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本案经历一审以及检察院抗诉启动二审,最终认定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量刑低于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实现了徐某的预期诉求。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法院摒弃以往“将自首的认定限制在主动投案后第一次讯问要如实供述的范围内”的做法,回归节约司法资源的核心,进一步推动自首司法的适用。
本案承办律师简介
胡雷 律师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执业领域:民商事、公司法、合同纠纷、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