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本所成功举办了一场以“未竣工‘半拉子’工程结算纠纷新难点”为题的分享会。本次分享会由策略律师事务所全国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兼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会员、多地仲裁委在册仲裁员郭秀桂律师主讲,本所陈旭健律师担任主持。
首先,郭秀桂律师对未竣工“半拉子”工程的概念进行阐释,引出本次分享会的话题。他针对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一终字第69号青海方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青海隆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听众们逐步剖析“半拉子”工程价款结算的痛难点。
随后,郭秀桂律师援引《民事审判实务回答》、《建设工程案件审判指导》等法律指导丛书中的相关回答,详细对比分析了建工司法解释与标准合同文本关于工程变更单价的裁判依据。他表示,单价的计算方法比例是最缺失诚信的一个领域,容易扯皮不清。依据《民法典》规定,有约从约,无约则按照市场价履行,其中,定额价和市场价的转换十分关键。
紧接着,郭律师围绕“停、窝工损失应否作为工程款之外独立的诉讼请求”以及“半拉子工程已施工部分,按加法还是减法结算”进一步分享。他指出,停工时产生的人财物损坏属于造价范畴,亦属于法律上定义的损失,“在实操中,应将其在工程价款中单独列明,并在诉讼请求中体现。”针对半拉子工程已施工部分,按加法还是减法结算,郭律师则表示这是对一线代理律师智慧的考验。
会上,与会者纷纷就自己实务中遇到的难点和痛点向郭秀桂律师提问,郭律师一一做了解答,提问者表示得到了不少启发与收获。
最后,本所华青春律师对本次分享会做总结。他对郭秀桂律师此次分享的选题和专业性表示感谢,认为本次分享以案例引入,PPT呈现了诉讼的可视化,对各地裁判规则的收集较为详实,分享过程也展示了郭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独到的经验和专业,并结合自己的相关案例谈了本次分享所获得的启发。